7月27日上午,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王杰处长携处室有关同志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律师等人,就我司章程修改事宜,来我司部署有关工作,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集团董事长王亚奇、副董事长陈元松,集团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参加了讨论。就公司章程修改问题与法规处及律师进行了认真的探讨。
王杰处长首先传达市国资委沪国资委法[2006]286号文件精神,市国资委出于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规范公司行为考虑,将监管单位的章程修改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后,王杰处长宣布我司章程修改工作正式启动,并对我司章程修改工作,提出了流程安排和意见。会上,王亚奇董事长介绍了我司的实际情况并阐述了对公司章程修改的三点想法,陈元松副董事长也作了补充说明。吕红兵律师则从法律的角度对我司章程的修改,提了三个方面的建议。最后,王亚奇董事长明确,由陈元松副董事长负责章程修改工作,具体由法律事务部承办,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行政办公室配合。(法律事务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