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中心组学习《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6月14日上午,集团公司中心组组织学习讨论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汤期庆总裁在学习中谈到,各公司、各部门要通过学习讨论《条例》,结合企业实际,逐步推进、优化干部管理、财务管理、子公司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潘志纯董事长指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是国有资产管理大法,是推进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企业员工要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使命感;企业法人更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断完善决策程序;对企业资产要有科学的界定;对国资的保值增值要奖惩分明。国资监管是企业员工们共同的责任,《条例》的颁布对企业有非常现实的意义,各基层党组织要多层面组织学习,那出相应贯彻意见。集团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学习。(集团公司办公室提供)